按照市委統一部署,2019年6月3日至7月3日,市委12個巡察組,采用“一拖五”方式,對全市120個行政村開展了常規巡察。
9月18日,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集中聽取巡察情況報告,同意巡察組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。10月9日,市委書記專題會聽取巡察情況匯報,肯定巡察工作成效并對巡察反饋和整改落實工作提出明確要求。
10月10日—13日,市委巡察組采用先向村(社區)所在的27個鄉鎮黨委反饋巡察情況,壓實鄉鎮黨委巡察整改主體責任,再對120個村(社區)逐一反饋,壓實巡察整改的直接責任的形式對全市120個村(社區)反饋巡察情況。
巡察發現,被巡察村(社區)黨支部不同程度存在政治站位不高、思想建設滯后、組織建設薄弱、作風紀律建設虛化、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不夠等問題。主要表現在:一是政治敏銳性不強,“四個意識”模糊不清,黨支部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,貫徹上級決策部署不力,落實“鄉村振興戰略”引領缺位,統籌農村經濟發展能力不足。二是思想建設工作重視不夠,宣傳氛圍不濃,農村文化陣地建設薄弱,意識形態教育引領乏力,村組黨員干部普遍對意識形態工作認識不清,封建迷信思想仍然存在。三是黨建工作流于形式,黨內制度落實不到位,基層陣地建設薄弱,一些村(社區)沒有村部,個別村部建成后不能投入使用;干部隊伍亟須加強,村班子配備不齊,年齡普遍老化,后備力量不足;黨員教育管理發展不規范,模范帶頭作用嚴重缺位。四是工作不實,作風浮漂,不擔當、不作為、慢作為,為民服務意識較差;吃喝風盛行,不同程度存在違規列支招待費、濫發津補貼等問題。五是紀律意識淡薄,警示教育工作流于形式,村組黨員干部管理缺位;村級財務管理不規范,賬目混亂;“三資管理”有名無實,集體資金、資產流失嚴重,部分被變賣或低價長期外租;“四風”問題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依然存在。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壓力傳導不夠,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腐敗問題多發、頻發,亂收費現象嚴重,存在虛報冒領、截留挪用項目資金等問題;村級監委會形同虛設,部分村(社區)沒有監委會公章,存在不會監督,不愿監督,不敢監督等問題。
被巡察村(社區)所在鄉鎮負責人均表示,巡察反饋村(社區)的各類問題,鄉鎮黨委有不可推卸的責任,堅決扛起問題整改的主體責任,對照問題清單逐項整改,并舉一反三在全鄉鎮開展專項治理。被巡察村(社區)黨支部書記紛紛表態,巡察組問題找得準,要求提的細,村里照單全收,并按要求整改落實到位。
巡察期間發現的問題線索,已按有關規定移交相關單位和部門作出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