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(記者 張 超 通訊員 馬慶彬 趙 桐)3月24日至25日,市委常委、市紀委書記、市監委代主任陳聯詠先后深入劉集、龍堰、構林、裴營、張樓等鄉鎮調研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。
每到一處,陳聯詠都同所在鄉鎮黨委書記、紀委書記座談交流,認真聽取鄉鎮信訪舉報工作情況匯報,并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了具體整改要求。
陳聯詠指出,鄉鎮(街、區)黨委書記要增強政治敏銳性和責任意識,堅決扛起信訪舉報工作的主體責任,切實承擔解決問題、化解矛盾和穩控責任。
陳聯詠要求,鄉鎮(街、區)黨委對轄區內黨員干部要開展經常性的教育、管理和監督,認真落實“四議兩公開”工作法,充分發揮村務(居務)監督委員會的作用,加強農村“三資”管理,做好村級財務、黨務、政務公開,保障群眾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決策權,常態化排查信訪苗頭,及時排查化解矛盾糾紛,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舉報問題的發生。要強化穩控措施,加大督查暗訪力度,全面排查消除各種隱患,要積極回應群眾期待,強化責任擔當,堅持問題導向,對群眾動真感情,保護人民群眾合法利益,增進與群眾的感情,加快落實問題解決,確保信訪案件件件有落實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、化解在小、化解在基層。
陳聯詠強調,鄉鎮(街、區)紀委書記作為信訪舉報工作的第一責任人,要督促村支“兩委”履行主體責任,充分發揮好村民調解和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作用,做好信訪苗頭排查,把苗頭化解在萌芽狀態;要充分發揮基層信訪接待室的作用,認真接待上訪群眾,落實首接首辦工作責任,重視初信初訪,提高初信初訪辦結率,把群眾吸附在當地,把問題解決在基層;要堅持實行“雙向承諾”和實名舉報反饋制度,切實做到“六不放過”,達到群眾滿意、社會穩定的剛性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