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建基,于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,被鄧縣選舉為第七、八、九屆人大代表、常務委員會員(那時每屆任期三年),先后任黨組成員、辦公室主任、機關黨支部書記等職。他把自己的精力和智慧奉獻給了人大工作,為基層民主與法制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。
1934年12月,唐建基出生于鄧州市歷史名鎮——厚坡鎮唐灣村。幼年時期,唐建基就接受著革命老區的滋養,他性情耿直,信念堅定,言行磊落,勤奮好學,當他以優異的成績初中畢業時,組織上選拔他當了一所鄉村小學的教師,后升任校長。在教學期間,他關愛青少年,為培養農村人才默默耕耘。教育教學工作的歷練,讓他擁有豐厚的文化知識和文字功底。
1953年,組織上根據他的思想表現和業務水平,選調他到縣報社當上了一名編輯。這一年,唐建基光榮地成為一名共產黨員,并很快走上了縣農業辦公室主任、縣委辦公室副主任、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等重要崗位,多次榮獲“先進工作者”“模范共產黨員”等榮譽稱號。
起初,縣人大常務委員會只設立“一室四科”,即辦公室、法制科、財經科、代表聯絡科、教科文衛科,12名工作人員在一間大辦公室集體上班工作,每一位同志都承擔著非常繁重的工作任務。面對這一實際情況,唐建基總是鼓勵大家:只有大家多干事,提高工作效率,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,才能發揮人大的積極作用。
平時,唐建基嚴格要求自己,以工作為重,以機關為家,從來不過節假日。工作累了,他就坐在藤椅上打個盹;當勞累過度身體不適時,他會在辦公室吃藥輸液。一次手術后,他放棄住院,食宿在辦公室,邊處理機關事務,邊服藥康復。那時的文字工作任務比較大,他不能伏案工作,只能口述,由我和其他同志記錄整理,唐建基從未因生病而耽誤過工作。
唐建基在城里工作,家屬親人居住在偏遠的農村,俗稱“一頭沉”。他沒有時間照顧家里,年幼的子女們想進城,要步行90多華里,走一天的泥土路。中午餓了,帶著涼饃充饑,遇上下雨天,只能躲在橋下避雨,5個子女從未受到過任何特殊照顧。
縣級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開展監督,有嚴格的程序和內容,那時上級沒有統一的要求,各地也沒有現成的做法,唐建基卻滿懷信心,吃透法理與精神,結合我縣實際,深入到基層農村、廠礦企業、機關學校、司法機關、群團組織、政府部門走訪座談,傾聽各界人士的心聲,收集意見和建議后,寫出了《鄧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實施細則若干規定(試行)》草案,共6章70條,主任會議3次討論修改、補充和完善,報常務委員會討論通過。
從這時開始起步,我縣的人大監督工作有了遵循和良好的開端,尤其是評議工作在省、地名列前茅。在人代會上,多次組織人大代表對政法工作、農業工作等進行全面評議,《中國人大》雜志對鄧縣的做法給予充分肯定,并在顯著位置刊登,引起了強烈反響,全國有20多個地方人大機關,到鄧縣交流經驗。
對于剛剛起步的縣級人大機關來說,常用語易混淆或不準確的現象比較普遍。唐建基認為,這不只是一個文字用語的小事,而是一個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認識和態度問題。為此,他就“人大代表”與“人民代表”“人大、人大常委會、人大常務委員會”“人大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與人大主任會議”等10多個表述稱謂,采取逢會必講、以會代訓、文字材料把關等途徑,進行宣傳講解,予以規范。鄧縣的簡便做法及文書質量上乘,受到了上級人大機關等有關部門的肯定和好評。
1988年,鄧縣撤縣建市,隨著區劃和稱謂的變革,人大與“一府兩院”機關需更名理順,這是一項尚未遇到過的工作,唐建基說:訪問學習唄。他即委派我到汝州市借鑒作法,參照外地成功經驗,結合鄧縣的實際,制訂了稱謂變更的方案(草案),經主任會議、常務委員會討論通過,付諸了實施。使鄧縣的權力、行政、審判、檢察機關等更名理順工作準確圓滿。這項工作在鄧州發展史上留下了濃重的一筆。
1992年,唐建基從領導崗位退居二線,然而他仍深愛著人大工作,繼續分管信訪監督。工作中,他不循私情,受到了人民群眾的贊揚和感謝。為群眾排憂解難突出了一個“快”字,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突出一個“嚴”字,澄清事實堅持一個“準”字,監督經濟糾紛做到一個“公”字。這些做法,得到了全國、省和各縣人大的積極評價,并作為典型廣為宣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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