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文帝一年之內五次升遷他,絳侯周亞夫主動與他交朋友,司馬子長把他載入《史記》,百姓交口稱贊有他天下無冤民,一代名相狄仁杰奉他為楷模,康熙大帝直言漢廷諸臣皆所不及……他是誰,竟引得上至帝王下至引車賣漿者流、時人以及后人一致贊譽?讓我們翻開史冊,走近漢朝,走近張釋之,走近那一段段塵封了兩千兩百余年的往事。
上林直諫
張釋之(生卒年月不詳),字季,漢族,堵陽(今河南南陽方城)人,西漢法學家,法官。任謁者仆射時,有一次,隨漢文帝臨上林苑觀虎,漢文帝興之所至,一連提了十好幾個問題,然而許是懼于帝王威嚴,許是根本沒有料到帝王會對養虎如此感興趣,上林尉驚慌失措,答得支離破碎,語不成句。漢文帝聽著聽著就皺起了眉頭,看管虎圈的嗇夫見了,趕忙上前,不但一一代為解答,而且答得周全詳盡,口齒清晰,漢文帝很是欣賞。
觀虎完畢,漢文帝決定免去上林尉的職務,由嗇夫取而代之。張釋之不贊同,道:“陛下如何看待絳侯周勃和東陽侯張相如?”漢文帝隨口答:“兩位愛卿皆為年高德劭之長者!”張釋之就著漢文帝的話往下說:“周勃、張相如二人雖皆拙于言辭,卻能以品行被尊為長者,由此看來,衡量一個人,善于言辭固然值得稱道,腹有懿德則是最關鍵的。如今陛下僅因嗇夫伶牙俐齒即欲擢之,豈非倡導便佞之風?而一旦便佞之風盛行,陛下勢必目障耳堵,后果之嚴重,陛下只要想想秦王朝因重用徒具文筆、毫無惻隱之心的文書官吏以致亡國之故事便知!”
“釋之所言不無道理,朕這就收回成命!”漢文帝沉思有頃,最后采納了張釋之的建議。
“伴君如伴虎”,明知替一與己毫不相干的人爭辯可能招來殺身之禍,然而為了大漢王朝依然義無反顧“捋龍鱗”,張釋之用自身行為詮釋了“愿得此身長報國,何須慮及禍與福”的無私無欲。
守規不移
看張釋之乃可用之才,漢文帝特意讓他做公車令。“公車令”乍聽還覺得多么了不得,但其實只負責守護宮門事宜。說白了,就是一“門衛”。然而盡管職位低微,張釋之卻恪盡職守,絕不允許工作出一點“紕漏”。
話說這天太子劉啟起床晚了,慌急之下,與梁王劉揖乘一輛車入朝。到了皇宮外的司馬門,非但沒有下車,反而命車夫繼續前行。司馬門是一道“禁門”,漢制規定,無論王公貴胄,抑或文臣武將,進宮經過此門,必須下車下馬。對照條令,太子和梁王顯然違反了宮衛令。“法律面前,王子與庶民同罪!”眼見太子和梁王無視法規,張釋之梗著脖子追上去,平伸出兩臂攔住了車。不得已,太子和梁王走下車,準備步行入宮,張釋之不讓,他要追究完“不敬”之責后再說。太子和梁王呵斥,張釋之面不改色;太子和梁王想闖,張釋之木樁一樣擋在面前。僵持不下,消息傳至薄太后耳中,薄太后親自下達特赦令,專門派人傳詔赦免,太子、梁王才得以入宮,才得以免去入獄之罪。
“刑無等級,法不阿貴”,在聰明人眼里,張釋之也許是十足的傻瓜一個。然而不容懷疑的是,正是有他這個“傻瓜”的存在,大于天的法律才能落實,眾生平等的和諧社會才不是夢。
刑無濫施
如此行有準繩,正是廷尉一職的不二人選,張釋之順理成章地當上了廷尉。上任伊始,漢文帝交給他一案件。詳情?如下:漢文帝出行,車至中渭橋,橋下突然跑上一人,驚得御馬奮蹄,文帝險些從車上摔下。漢文帝怒不可遏,命衛士將驚駕者交給張釋之查辦。他審訊后,依法判罰金四兩。結果呈報朝廷,漢文帝非常生氣,張釋之則鎮定自若,從容解釋:“法有定規,如果根據主觀好惡而判,如何取信于民?”漢文帝同意了他的判決。
此案剛結不久,又發生了一案:有人偷盜漢高祖廟里的玉環。“上次驚的是我,輕判也就算了!這次驚的是我父親,絕不能輕饒!”漢文帝責令張釋之嚴懲盜犯。張釋之奏請斬首,漢文帝不依:“誅其一人,豈能消除朕心頭之恨?不行,非誅其九族不可!”“陛下心情,臣能理解,可依照法律,斬首已是最高處罰。盜竊宗廟器物就誅九族,以后有人偷挖長陵之土,又該如何處罰?”張釋之據法以爭。
“真是個‘犟牛’!”漢文帝沒轍了,奏明太后。薄太后認為其并無偏頗之處,文帝便沒再說什么。
當然,張釋之并非骨子里倔強,而是心存敬畏,敬畏法律的公正嚴明,敬畏生命的崇高與神圣。
身后榮耀
公元前157年,漢文帝駕崩,漢景帝繼位后,對“司馬門之辱”始終難以釋懷的他,先是免去張釋之廷尉一職,繼而把他貶為淮南王國相。郁憤交加,張釋之辭職回歸原籍。不久歿世,葬于南陽市方城縣城西北崗上,墳冢至今猶存。
“譽聲人去后,豐碑留人間”,后人為紀念這位耿耿賢士,特建祠而祭?,F祠堂位于方城縣西關釋之路西段北側,坐北朝南,建筑面積500平方米,內有明代“漢張廷尉祠記”碑一通,單檐硬山式饗殿、祠堂、主持房各三間,長20米的生平事跡畫廊一條,入祠者絡繹不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