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廷(1620——1717年),字華明,福建泉州同安縣人。
黃廷自幼目睹荷蘭殖民主義者長期侵占臺灣,欺壓蹂躪臺灣同胞,加之日本倭寇不斷在海峽一帶騷擾百姓,他看在眼里,發誓:“立志報國,誓保祖國疆河門戶。”從而習文練武,韜略兵法。在本家族及鄉親們的資助下,在閩南一帶招兵買馬,演習操練,屯兵長樂,等待時機。
當時,鄭成功在鼓浪嶼舉起“抗清復明,收復臺灣”的大旗,黃廷欽佩鄭成功忠肝義膽,決定與鄭成功合作,驅逐荷蘭侵略者。1646年12月,黃廷率領家族兵約十萬余人與鄭成功會師,鄭成功自稱為“忠考伯招討大將軍”,黃廷官拜提督、右先鋒,被南唐王明封為“永安伯”,歸屬于鄭成功部下。自此黃廷對鄭忠心不二,曾多次掛帥出征,戰功赫赫,深受鄭成功愛戴。
1661年2月,“永安伯”黃廷在鄭成功的率領下,分兵四路,自金門料羅灣出航,橫渡臺灣海峽,歷經十個月的浴血奮戰,結束了荷蘭殖民主義在臺灣38年的歷史。鄭成功以永歷帝名義誥封黃廷為“永安侯”。
黃廷奉命分兵駐守臺灣中部的南投、嘉義一帶,長期屯墾。由于黃廷部下將士多數是內地人,水土不服,溫病蔓延,加上島內糧草缺乏,實難維持,隨后,黃廷率部返回廈門,駐守銅山。
1662年5月8日,鄭成功病逝,其子鄭經繼承王位,鄭氏家族內訌不斷,鄭經殺親滅族后割據臺灣與清政府分庭抗禮。
清政府獲悉鄭成功病逝于臺灣,鄭氏內政混亂,隨加緊實施勸降之策。
1664年,臺灣局勢急轉直下,鄭成功弟、侄勾心斗角,爭權奪利。在國家面臨分裂時,黃廷力挽狂瀾,以國家統一大業為己任,擁護清政府中央集權統一領導,聯系總兵黃梧,安撫妻小家眷及老弱病殘者繼續墾殖待命,親率十萬大軍北上歸服清政府。
清朝皇帝康熙非常器重黃廷,但視黃廷為“漢人”,不能留京重用,即派黃廷奔赴邊關抗擊外邦侵襲,黃廷多次擊退俄國騷擾,戰功卓著。
1667年,皇帝下詔黃廷班師回朝,聽候嘉封。當黃廷率部回京行至盧溝橋時接到圣旨,封黃廷為“慕義伯”,賜黃廷“表率元勛”御匾以示嘉獎,并詔命黃廷自蘆溝橋南下沿途疏散屯墾,寓兵寓農,藏兵于民,設行政官兵里,且務農桑,且練武功。慕義伯黃廷思鄉心切,惦念著留守臺灣的妻小家眷,竭力奏請康熙皇帝批準他率兵回福建老家駐守待命,清廷駁回奏折,令他繼續南下,在河南疏散隊伍,分撥屯墾。黃廷對清廷忠心耿耿,把個人的安危、榮辱和得失拋之腦后,以國家利益為重,率部南下,疏散隊伍,僅南陽府就有七縣留有屯墾隊伍。
1668年12月,黃廷帶領五營親兵(家族兵)抵達河南省邊陲要塞鄧州,家丁、馬夫和侍者只剩5600余人。
屯墾鄧州后,黃廷思鄉之情迫切,模仿故鄉模式,率部分屯墾于城西十八里“伯府宅”,其余均靠湍河南岸,西至冠軍一帶安營建宅,分布五里四十八村,通稱為“營兵里”,因眾官兵皆來自福建沿海,當地人稱為“閩營人”?,F在鄧州城西有許多村莊,如上營村、下營村、黃營村、鄭營村、翁營村等,均是黃廷部下屯墾于此而得名。
1674年,黃廷率兵出征云南,打敗叛賊吳三桂,受到皇帝嘉獎。
1682年6月,福建水師提都施瑯接到圣旨征剿臺灣,飭令慕義伯黃廷帥中原墾兵協同作戰。施、黃聯軍率戰船三百艘,水師兩萬,直攻澎湖列島,血戰七天七夜,擊沉敵人戰艦19艘,打死打傷臺軍無數,順利攻下澎湖列島。
1682年8月,施瑯、黃廷采用攻心戰術,迫使臺灣守將奉表乞降,實現了祖國統一大業,鞏固了清政府政權。
縱觀黃廷的一生,他都能做到忠于職守,剛直不阿,不貪戀功名利祿;都能以國家利益為重,視百姓為父母,鞠躬盡瘁,死而后已。黃廷的豐功偉績載入了清代鄧州史冊,也留在了鄧州人民的心中。